第一条 校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(以下简称主任办公会)是校长办公室的议事决策机构,主要研究校长办公室重点工作、重要事项、重大决策和拟任科级干部人选。会议由校办主任召集并主持,副主任参加。根据工作需要,相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:
(一)传达学校党委、行政重要工作安排,研究制定落实措施。
(二)研究拟订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、基本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(三)研究拟订校办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、工作职责;提出科室负责人初步人选,提交校办党支部支委会议研究。
(四)讨论校办年度经费预算、决算报告;讨论拟定使用校办经费安排的采购活动、维修活动,审定对外经济合同。
(五)研究拟定校办员工聘任与考核、奖惩方案。
(六)研究拟订校办精神文明建设、安全稳定工作方案。
(七)研究落实学校交办的重要工作及校办工作重点,安排部署跨科室重大工作,通报相关工作情况。
(八)其他应由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。
(九)本规程于2019年正式实施。
第二条 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,安排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一召开。周一为节假日的,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举行。确有需要的,主任可随时安排召开主任办公会。
第三条 对应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的事项,由责任科室提出,经分管主任审阅后,于开会前3天提交综合科汇总。
第四条 主任办公会实行主任负责制,在充分听取分管主任和相关科室意见的基础上,由主任对讨论事项做出决定。对形成的会议决定,分管主任和各责任科室应贯彻执行。
第五条 主任办公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,对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