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信访办职责
1. 负责对信访人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等书面形式或由上级行政部门转发的来信、来访记录中向学校提出的建议、意见或投诉请求等信访材料内容进行审阅、登记、受理、调查、处理;
2. 负责对受理信访事项工作进行协调、督查、督办。

二、信访渠道
1. 群众来信(河南理工大学信访办公室);
2. 信访电话(0391-3987017);
3. 校长信箱(president@hpu.edu.cn);
4. 教育厅网上信访(http://xinfang.haedu.cn/);
5. 群众走访(河南理工大学力行楼104房间);

三、信访处理原则
(一)及时高效。信访办工作人员要将信访事项迅速登记,并及时转办、交办和督办。
(二)注重实效。信访办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,根据情况确定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。在信访办理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广大师生员工办实事、解决实际问题的宗旨,坚持实事求是,一切从实际出发,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关心的重大问题。
(三)有理有节。信访办只受理与学校相关的信访事项。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属于司法部门受理的,应到司法部门申诉,学校不予立案处理。信访群众要在法律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民主权利。对于无理取闹,扰乱学校工作秩序的信访群众,经学校教育或劝阻无效后要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。
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来信、网上信访件办理
1. 登记编号,填写信访工作收文处理单,并附信访原件或打印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;若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,则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。
2. 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。

(二)来访、来电办理
1.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,礼貌耐心接听来电。
2. 接待人员应填写《河南理工大学来访来电登记薄》,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,了解来访目的、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、地点和主要事实、证据等,做好来访记录。
3. 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,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;应由相关单位解决的问题,通知其接待处理。
4. 需向领导汇报、请示的,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有关领导审批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