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91-3987001
【 发布: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9-08-21 浏览:1784 】
一、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学校信访工作规章制度;
二、负责学校信访事项的受理、交办和转办工作;
三、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;
四、协调处理跨学院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;
五、承担督促检查校领导有关信访事项的批示件落实;
六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与转办的信访事项;
七、研究、分析学校信访工作情况,并提出完善和改进学校相关工作的建议;
八、指导校属各单位的信访工作;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