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学校信访工作规章制度;

二、负责学校信访事项的受理、交办和转办工作;

三、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;

四、协调处理跨学院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;

五、承担督促检查校领导有关信访事项的批示件落实;

六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与转办的信访事项;

七、研究、分析学校信访工作情况,并提出完善和改进学校相关工作的建议;

八、指导校属各单位的信访工作;
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