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负责学校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,牵头或参与起草学校基本管理制度与重要规范性文件;拟订学校法律事务与行政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负责学校发展规划、基本建设、重大资产处置以及涉及师生重大利益事项的合法性审查。

三、负责学校对外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、合作办学协议、重大招投标文件、大额借款、重大经济合同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。

四、负责处理涉及学校的诉讼、仲裁等法律事务。

五、负责学校信访事项的接待、受理、转办、交办与督办工作;研究、分析学校信访工作情况,总结信访工作经验,提出信访工作建议。

六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